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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监管系统

2020-05-19 11:30:20

1、系统概述

网格化监管系统是为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方向,推进加快市场准入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形成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实现对市场中各种个体经营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主要涉及到工商登记、规范经营、税务管理、信用管理等城市管理内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引导经营户亮证照经营、文明经商,进一步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的监管机制,推动行政管理各项职能的整合,强化督办考核,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政府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为经济发展打造一流的生产生存环境。

2、建设目标

网格化监管的原则是坚持以属地监管为核心,以“经济户口”动态管理为基础,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为工作重心,做到“区域清晰、责任明确、任务均衡、协作有力、考核科学”。具体实现的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清晰直观:能够清晰、直观的查看监管对象和巡查情况,以及执照、许可证到期、年检、案后回访等情况

动态监管:以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监管对象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对数据进行过滤,实现不同网格、不同行业、不同重点程度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和动态监管。

自动关联:具有数据自动更新功能,与业务信息系统关联,数据每天更新,避免繁琐和重复的数据录入,减轻巡查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便捷完善:能够及时、便捷地掌握监管对象情况,具有较完善的统计功能。

3、系统框架

4、建设内容

(1)区域网格化

实现将管辖区域划化为若干个“格”,相邻的若干个格联结成“网”,为每个“格”配置一名巡查干部负责其内的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

(2)监管责任清单

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监管任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3)工作人员库

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库(即监管人员库),监管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4)网格监管对象库

根据网格信息建立监管对象库,监管对象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异常名录管理。

(5)监管系统

根据项目建设背景和目标,本期项目建立区、镇/街分级管理的网格化监管系统,内容主要包括:网格任务、专项任务、任务发起、任务分发、案源线索、网络投诉、网格地图等系统功能。